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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見聞] 维省为堕胎立法 堕胎须行葬礼

维省为堕胎立法 堕胎须行葬礼

维多利亚省昨日公布,任何在怀孕20週后遭堕胎的婴儿都必须举行法律认可的葬礼,由此引发对堕胎的不同意见的争论.
维省政府计划中的这项法案要求维省女性如果堕胎必须在妊娠24週内进行,在此之后依然可以堕胎,但是必须在两名医生的同意下.
维省工党议员Christine Campbell昨晚呼吁议会举行紧急会议修改这项法案.
她称该法案过于模煳,缺乏细节,她还希望对此作出三项主要改变;需确保没有健康从业人员由于反对进行堕胎而在职业上受到影响;那些进行堕胎操作的必须进行产科培训;对做决定的女性进行法定心理辅导. "如果政府将对此作出法律规定,我们需要张大双眼,要求能够对我们女性提供标准护理的现代法律...不管该法桉投票结果如果,我决心让所有议员来通过对它的修改."
预计该法案将在两週后继续讨论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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